公墓不可以继承。
公墓的性质:
公墓,作为安葬逝者的场所,其本质并不属于个人财产,而是属于公共设施或特定管理机构的管辖
范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
》***千一百二十二条:“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”公墓并不符合这一遗产的定义。法规1



继承法的规定:
继承法规定的是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,而公墓并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,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。根据同一法典的***千一百二十三条:“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
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
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
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”这一条款进一步强调了继承是针对个人合法财产的,而公墓不在此列。法规2




公墓的管理与归属:
公墓通常由政府或特定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和维护,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。因此,即使个人在公墓中购买了墓地或墓穴,也仅仅是获得了使用权,而非所有权,这一使用权并不能被继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
》第二百四十二条:“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。”公墓作为公共设施,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特定的管理机构,个人无法取得其所有权,也就无法继承。法规3


综上所述,公墓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,因为其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,而是属于公共设施或特定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。